1.1 供热介质


《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》 CJJ 34-90
1.0.2 供热介质设计参数适用范围:
  一、热水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2.5MPa,温度小于或等于200℃;
  二、蒸汽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1.6MPa,温度小于或等于350℃。
3.3.1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城市热水热力网,补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一、溶解氧小于或等于0.1mg/L;
  二、总硬度小于或等于0.7mg/L;
  三、悬浮物小于或等于5mg/L;
  四、pH(25℃)7--8.5。
3.3.2 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城市热水热力网,补给水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,其水质应符合第3.3.1条的规定;当热力网设计供水温度等于或小于95℃时,可采用炉内加药处理,补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一、总硬度小于或等于6mg/L;
  二、悬浮物小于或等于20mg/L;
        三、pH(25℃)大于7。
3.3.3 开式热水热力网补给水质量除应符合第3.3.1条的规定外,还应符合国家现行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 GB 5749的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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